關于加強全市教育系統軟件和數字教育資源版權保護工作的通知
- 2018-05-17 16:14:00
-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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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島市教育局 文號:青教通字[2018]43號 發布日期:2018-05-16
各區、市教育(體)局,文化執法部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局屬各學校,有關民辦學校,機關各處室: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加強版權保護工作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加強全市教育系統軟件和數字教育資源版權保護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版權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版權即著作權,旨在規范和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有關權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近年來,隨著教育信息化的快速發展,以軟件和數字教育資源為代表的教育系統版權資產規模迅速擴大,主要包含兩大類:一類是通過采購等方式獲取的計算機軟件(包括服務器軟件、操作系統、辦公軟件、殺毒軟件、數據庫軟件等)和外來教學資源等;另一類是學校師生主動創作的自有版權資產,包含自編教材、教輔、課件、教案、題庫,以及舉辦各類活動創作的攝影作品、文字作品、電影作品等。
當前教育系統依然存在版權意識薄弱的問題,部分人員對使用盜版軟件和資源的安全風險、法律風險認識不足,自有版權資源得不到充分保護,學校、教師的創作價值得不到充分尊重。
各單位要從保障信息安全、提升抗風險能力、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角度高度重視版權保護工作,提升全員版權保護意識,加強對版權保護工作的領導。樹立“使用正版、抵制盜版、保護版權”的良好風氣,建立完善的版權保護工作體系。
二、明確版權保護工作責任
版權保護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是本單位版權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單位應建立一把手負責的統籌版權保護工作的領導機構,并明確承擔版權保護具體工作的部門,確定版權管理員,理清版權工作的責任與分工。各單位工作人員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使用的版權資產,嚴禁棄(卸載)正版、用盜版,嚴禁侵犯他人版權。
三、版權保護工作的機制與措施
(一)建立健全版權資產管理制度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版權資產管理制度,將軟件和數字教育資源類版權資產納入資產管理范圍,明確部門、人員責任,訂立獎懲措施。各單位應建立、更新和維護版權資產臺賬,全面掌握版權資產的使用情況,提高版權使用效率。重點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杜絕侵權盜版軟件的安裝和使用。
(二)開展數字教育資源確權與保護
建立數字教育資源版權保護與交易機制,各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或委托版權服務機構對單位版權資產進行分類確權與保護。對獲得合法授權的登記后納入版權資產管理,對未獲得合法授權的要依法獲得授權。對自創版權資源要依法明確版權所有人,屬于單位所有的要嚴格規范和管理,并將其納入法治化的使用和交易渠道。對于涉嫌作品侵權或被侵權的,各單位可自行或委托版權服務機構向青島市各級文化執法部門投訴或申請調解,以維護合法權益。
(三)強化教育培訓工作
市教育局將定期邀請市文化執法局和有關版權專家對相關單位人員進行重點培訓;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版權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版權保護知識,提升全體人員的版權意識,并重點提升版權資產管理人員、教育版權資產創作人員的版權專業知識。
(四)保障版權保護資金投入
各單位要按照相關要求,切實解決使用正版軟件和數字教育資源的資金問題,重點保障軟件正版化工作經費預算。各單位采購計算機、服務器、業務系統、通用軟件等設施時(方案和合同中)應明確正版要求,并加強正版核驗(由供應商提供能夠證明正版的有效證明材料)。對于網站和業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應將基礎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等)正版化一并納入項目統籌,提前進行采購、安裝。
(五)建立版權保護工作聯合檢查與通報機制
市教育局、市文化執法局將建立我市教育系統版權保護工作聯合檢查機制,對重要單位和重點學校進行現場檢查。各區、市教育(體)局也應聯合區、市文化執法部門,加強對轄區教育版權保護工作的檢查與監控。市教育局對于全市教育系統版權保護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將采取不定期方式予以通報。同時抄送市文化執法局。
(六)建立版權保護工作責任追究機制
因管理不善致使本單位發生重大版權侵權行為或者故意泄露(販售)版權信息的,將按有關規定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情節特別嚴重的將由文化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未盡事宜,請與青島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聯系。
聯系人:黃廣岳,聯系電話:82734183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文化市場文化執法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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