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教育總評榜”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18-08-06 16:21:00
- 劉洋
- 原創 1215
關于公布“教育總評榜”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青島市教育局 文號:青教辦字[2018]88號 發布日期:2018-08-06
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局屬各單位,有關民辦學校,機關各處室:
為落實《關于切實加強新聞宣傳經費和事項統籌工作的通知》,加強媒體評選活動的統籌,推動“教育總評榜”的開展,現對青島市教育局“教育總評榜”活動具體實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動意義
青島市教育局“教育總評榜”的設立,旨在聯合青島新聞媒體單位,廣泛宣傳弘揚先進典型事跡,凝聚教育正能量,打造教育系統有影響力的評選品牌。2018年首屆總評榜主題是:美在身邊 愛在左右。
二、活動時間
各項活動自2018年5月陸續開始,集中開展時間為2018年8月-2018年11月,媒體宣傳根據情況可持續至2018年12月。
三、活動內容
“教育總評榜”由青島市教育局主辦,2018年度的評選包括學生、教師、校園等三個類別,分別由半島都市報、青島早報、青島新聞網三家媒體承辦。因宣傳計劃調整,評選活動的名稱有更改,以本通知為準。具體分工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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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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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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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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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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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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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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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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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 1856135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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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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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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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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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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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彤 1379282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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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省級評選同步,詳見青教通字〔2018〕0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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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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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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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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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朋137919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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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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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育總評榜”活動,積極組織參與、規范選拔過程。申報材料、評選范圍、評選條件、評選程序等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及辦法執行。
(二)評選工作要結合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學校特色內涵發展,把能代表青島教育形象、社會認可度高的學生、教師和學校評選出來。
(三)本次活動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不以任何形式向學校、老師、學生收取費用。
(四)上報的材料要求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并全市通報。
五、宣傳展播
評選過程及結果將在教育局政務網站、微信和承辦媒體同步發布。
評選過程中各單位提報的素材將擇優在青島教育畫冊、教育形象宣傳片、三民活動教育局工作報告等中展示。
評選活動結束后,將由各承辦媒體分別舉行表彰頒獎典禮,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局辦公室(新聞中心)聯系。
聯系人:徐文華,聯系電話:85912956
田 敏,聯系電話:85912902
青島市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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