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責任督學成為學校“把脈問診”的貼心人
- 2018-08-30 16:02:00
- 閻俊杰
- 來源:
- 山東省教育廳
- 轉貼 1069
自實行責任督學制度以來,兩年時間里滕州市的責任督學走進師生,深入學校,為全市中小學發展注入強大活力。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獲得了學校、家長和社會的普遍認同。
一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制度。滕州市將全市中小學劃分為14個督學責任區,聘請責任督學83名,懸掛責任督學公示牌270個,覆蓋率達到100%。規定,責任督學對每所學校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1次。很多責任督學合理安排本職工作,只要有空就深入到責任學校。在督學過程中,責任督學一般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點評反饋等方式,負責監督學校依法依規辦學,指導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責任督學工作有一套嚴密的跟蹤考核辦法與之配套。為便于責任督學開展工作,滕州市先后設計了《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臺賬》、《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反映問題送達清單》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反映問題承辦結果清單》。為充分調動責任督學工作主動性,促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得到高效落實,滕州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下發了《關于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崗位責任制考核的意見》,并出臺了《責任督學崗位責任制考核細則》。他們為每一名責任督學建立了電子和紙質的“工作檔案”,從堅持經常性督導、開展隨訪督導、督導結果的處理、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完成信息上報、指導工作成效、民主評議、遵守工作紀律等8個方面,對責任督學進行全面考核。
二是工作不僅要“督”,更要善“導”。“督”是一種較低層次的要求,是對辦學行為的規范;“導”則是一種高層次的追求,是對學校發展的引領。教育督導不僅僅要體現在‘督’上,更重要的還要善‘導’。只有督導結合,才能提升工作。從以前注重考查政府作為、校園硬件設施配備等,到現在轉移到關注學校的軟實力建設,責任督學們越來越重視到課堂中去,著眼于教師梯隊發展專業化,激發教師的自主發展內生力,為學校的發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
三是責任督學成為解決問題的“貼心人”。一些學校解決不了的難題,在責任督學的幫助下,很快便可迎刃而解。針對農村留守兒童親情欠缺的實際,有的責任督學主動聯系學生,開展一對一幫包送溫暖;針對農村學校內部設施匱乏的問題,有的責任督學主動引資送物;針對農村學校較為封閉的現狀,有的責任督學牽線聯系城區學校開展手拉手活動……責任督學的這些工作使得偏遠山區學校凸顯生機與活力,讓偏遠農村的孩子也和城區孩子一樣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
自從設立責任督學后,很多校長由最初的“不理解”變為當前“真需要”,由“擔心走形式”變為稱贊督學“實抓真管”。責任督學被校長們親切地稱為“貼心人”,在政府、學校和家長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目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已成為滕州教育的一張“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