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局等1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機制平臺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 2020-07-28 16:21:00
- 劉洋
- 來源:
- 青島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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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健全完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機制平臺的若干意見
根據《健康中國行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2019-2022年)》和青島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等要求,為切實加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營造讓每個孩子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現就健全完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機制平臺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健全兒童青少年心理服務體制機制,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學校組織、家長參與、社會支持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動,增強工作合力,構建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早預防、早監測、早預警、早干預”防線,加強對特殊時期和重大事件的危機干預,營造全社會更加重視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外部環境,全面提升兒童青少年的心理素質,促進兒童青少年人格的健全發展和身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機制
(一)建立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聯防聯控機制。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青島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青島市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聯防聯控工作專班,由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長為組長,政法、教育、公安、檢察、司法、衛生健康、民政、婦聯、總工會、團市委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原則上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全市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情況,交流工作開展情況,分析極端事件發生的原因,研判兒童青少年心理狀況,研究工作對策,明確責任分工,部署工作安排,調度工作進展。成員單位要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建立高效的信息流轉及反饋機制,統籌推進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教育系統、團委少先隊組織要將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融入學校育人全過程,全面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并將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及活動中,與班級管理、校園文化建設、班主任工作、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學校每年對全體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狀況檢測,全面監測、動態掌握學生心理狀況。建立全員育人導師制,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導師,要經常性地與學生談心談話,了解學生思想、學習、心理、家庭、交友等情況。會同心理教師分析研判,及早識別、干預學生的心理問題。(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團市委負責)
(二)建立學生心理危機識別和干預機制。成立由教育、政法、公安、檢察、司法、衛生健康等部門專家組成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研究工作組,根據部門職責,監測和篩查存在心理問題學生的信息,建立學生心理危機預警臺賬,及時共享數據和資源,通報相關情況,參與極端事件的調查分析研討。建立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學生心理問題會診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研討確定干預措施。在衛生健康部門心理專家的指導下,教育系統心理教師對存在一般心理問題的學生主動約談,進行心理輔導,對問題較嚴重的學生進行跟蹤式輔導。衛生健康、教育部門建立個案轉介的綠色通道,對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教育部門在征得學生家長同意后,協調衛生健康部門及時轉介到專業心理治療部門,同時進行跟進和輔助。(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
(三)建立心理專家與區市、中小學校結對制度。建立全市心理專家資源庫,充分利用在青心理專家及優質資源。教育部門聯合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在青高校心理專家密切合作,建立高校、衛生健康部門心理專家與區市、中小學校結對機制,定點聯系片區、學校,經常性開展“心理專家進校園”活動,在中小學校開設“心理專家工作室”,開展“心理大課堂”專題講座、學生心理輔導實踐、教學研究、課題研究、課程建設、教師培訓、專業督導、家庭教育指導、建立個案轉介綠色通道等,為學生提供針對性強、優質、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務及研究實踐平臺。(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四)建立系統的干部教師心理專業知識培訓制度。教育部
門要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和干部教師的實際需求,建立分層培訓制度,加大培訓力度。開展干部教師心理專業知識方面的全員培訓、通識培訓,普及抑郁、焦慮等學生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教授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心理調適方法,家庭教育指導等,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案例教學、討論交流,提升干部教師心理素養和基本的識別、指導能力。定期開展心理教師的專業培訓,注重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心理行為問題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篩查、識別和處置能力。建立教育系統心理教師培訓合格證書制度。非心理學及相關專業、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心理教師,須接受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的培訓,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不少于10個個體輔導和不少于3個團體輔導,考核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書。衛生健康部門甄選熟悉中小學領域的心理專家,對教育系統干部教師的心理健康知識培訓進行專業指導。(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五)搭建教育系統學生心理研究服務平臺。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會。發揮教育系統內部資源優勢,依托青島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會,拓展中小學生心理的研究與指導,參與中小學校家庭教育指導課程體系的研究與建設。成立學生心理健康聯盟,建立志愿隊伍,發揮市、區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咨詢熱線及郵箱的作用,通過多種渠道為廣大學生及家長提供心理支持服務。加強志愿服務、熱線服務專業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市教育局負責)
(六)完善特殊、重點人員家庭未成年人心理關懷機制。教育、民政、衛生健康、殘聯、婦聯、群團組織等建立特殊群體學生家庭臺賬和特異體質學生健康臺賬,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全面掌握學生家庭情況以及學生身心狀況,重點關注單親、離異、重組、二孩、留守、貧困、殘疾等群體學生及家庭,建立“一生一案”“一對一”結對幫扶制度,有針對性地做好關愛、資助、救助等工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市婦聯、市總工會、團市委負責)
(七)建立特殊時期、重大事件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在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并實施特殊時期、重大事件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和技術方案。緊密結合疫情常態化防控、特殊時期、重大事件形勢,開展學生心理情緒輔導、心理危機干預,織密學生心理健康指導與防護網絡。衛生健康部門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演練、業務指導和督導。(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負責)
(八)建立系統化專業化的兒童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導體系。逐步普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建立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及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民政、婦聯、共青團和社區街道等的作用,綜合施策,形成合力。衛生健康部門牽頭,協調婦聯、教育等部門負責對嬰幼兒家庭照護服務的支持和指導;教育、婦聯等部門負責對兒童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導;市婦聯牽頭逐步普及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努力創造有利于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良好條件。(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婦聯、市民政局、團市委負責)
(九)建立家庭學校協同育人機制。發揮學校、家庭在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協同育人作用。教育部門要優化家校共育,將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導。通過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庭教育服務站等陣地,家長會、家長開放日、家訪等活動,“家長大課堂”“家長面對面”等形式,及時向家長宣傳和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識,提高家長預防和識別孩子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指導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在家長委員會中設立心理工作委員會,及時關注學生和家長的心理動態,定期進行交流和分析。婦聯牽頭通過開展“父母學堂”、“書香飄萬家”親子閱讀、尋找“最美家庭”等活動,為兒童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市教育局、市婦聯負責)
(十)培植專業化的社會服務平臺。衛生健康部門甄選適合兒童青少年的優質第三方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建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資源庫,供學校選用。學校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拓展心理服務內容,指導幫助學生及家長樹立正確的心理健康觀念,主動尋求專業支持,為學生及家長提供個性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負責)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高度重視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生命至上,落實領導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聯絡員。要堅持保密原則,嚴格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各單位負責)
(二)加強協同配合,密切溝通協調。各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協作機制,完善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機制,主動加強溝通和聯系,統籌推進全市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各單位負責)
(三)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激勵機制。2020年,全市中小學校專兼職心理教師配備率達到100%。除小規模學校外,確保每個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心理教師,每十個班級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心理教師,其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統籌解決。心理教師上課、開展團體輔導按實際課時相應計算課時量或工作量,進行講座、宣傳普及、心理委員培訓、家長心理知識指導、個體輔導、參與心理援助熱線等在計入工作量時統籌考慮。心理教師在評優評比、職務評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和報道,發揮新聞媒體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營造全社會重視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圍和有利外部環境。各媒體單位要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宣傳報道的規范性,避免過度負面報道帶來的消極影響,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市委宣傳部、各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