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數據測試器材配備工作的通知
- 2019-10-18 14:15: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6/7/6/art_11990_989091.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廳辦字〔2016〕40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16-06-27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關于做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數據測試器材配備工作的通知
魯教廳辦字〔2016〕40號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學生體質提升計劃(2014—2018年)》,進一步規范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數據的采集工作,準確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學校體育工作,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現就學生體質健康數據采集器材配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在購置智能體測設備時,要優先采購已完成與我省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系統數據接口對接的設備;對未完成與系統對接的設備,有關學校在采購后應要求供應廠商盡快完成與系統的對接,實現數據直采上傳。
二、全省中小學校中,校額規模達到24個班級的需配備至少一套智能測試儀器,校額較大的,可適當增購。高等學校可根據每年參加體測人數,確定設備采購數量并保證測試工作按期完成。
三、提倡采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完成數據采集和上傳,確保體測工作順利開展。校額規模未達到24個班級的學校,如果暫時不具備采購智能體測設備條件,也可采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完成數據采集和上傳。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數據直采上報,加快推進智能體測設備的采購及相關配套準備工作,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如果在器材配備、數據上傳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廳體衛藝處聯系。
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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